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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姓男子2年前因躁鬱症及宗教妄想入住某醫院治療,某日病發,闖入其他病房性侵在院接受治療的A女,A女因為服用安眠藥,藥效未退而不能抗拒;嘉義地方法院今天以妨害性自主罪判許男有期徒刑2年,並於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,令入相當處所,施以監護一年。判決書內指出,許男2年前8月份進入A女的病房,趁其安眠藥未退,親吻對方嘴巴,並將手伸入棉被內,以手指侵入A女的下體方式,接連對A女2次性交。許男在事後表示知道自己做錯,並跟護士道歉,顯示許男並非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,但在警方偵訊時否認犯行,直到法院勘驗病房監視器才認罪,並與A女達成和解。A女向法院表示,她不願意許男做的行為,但並沒有說出來或用腳踢許男等動作,腳有稍微移一下,因安眠藥效作用、意識模糊,所以必未有明顯肢體動作,她也不確定許男是否了解其意志。示意圖。許姓男子因躁鬱症入院治療,某日病發闖入其他病房性侵接受治療的女性病友。 聯合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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